食品接觸材料(Food Contact Materials,FCMs),指的是正常使用中會接觸到食品的材料及制品,其中除了包括各類食品包裝、餐具、廚具、加工設備之外,也包括用于這些產品和材料的粘結劑、印刷油墨著色劑等輔助材料。
食品接觸材料的質量往往能直接影響到食品的質量,合適的材料可以保護食品不受污染,在運輸途中不受損壞,保持食品本身的水分、成份、品質等特性不發生改變;而質量低劣或者不合適的材料,非但無法對食品起到保護作用,其本身材料中的有害物質還可能遷移到食品中,最終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。
二、食品接觸材料檢測標準
全球對食品接觸材料都有一個比較系統且全面的管控,按照地域,可分為三大體系:歐盟及其成員國體系;美國體系;中國、韓國、日本在內的亞洲體系。不同體系之間的法規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異,由此導致的應對措施也不盡相同。
(1)歐盟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法規
歐盟食品接觸體系的框架法規為(EC) No 1935/2004,發展至今,涵蓋了塑料【(EU) No 10/2011】、再生纖維素薄膜【2007/42/EC】、陶瓷【84/500/EEC】、橡膠【93/11/EEC】、活性和智能材料【(EC) No 450/2009】等材質。此外,像一些歐洲國家如德國、意大利、法國、英國也有自己獨特的食品接觸材料體系。歐盟食品接觸材料法規近況:歐盟食品接觸塑料制品法規(EU)10/2011新增4種許用物質。
(2)美國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要求
美國食品包裝材料所使用的物質被視為間接添加劑,納入到食品添加劑安全監管法規體系中,由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(FDA)統一進行管理。美國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要求主要在美國聯邦法典21 CFR中。更多要求詳見美國食品接觸材料FDA。
(3)中國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要求
中國剛剛完成其新食品接觸法規體系的構建,新發布的4806.1~11系列標準規定了對搪瓷、陶瓷、玻璃、樹脂、塑料、紙和紙板、金屬、涂料及涂層、橡膠等材質的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通用要求和特殊要求。中國食品接觸新國標要求詳見中國食品接觸材料GB。
食品接觸材料從材質上來講,可以分為以下幾類:
(1)塑料、金屬(包含表面涂覆涂層)、玻璃、陶瓷、搪瓷、橡膠、紙質及植物纖維類和竹木類等。
(2)餐具:刀叉、碗、筷、勺、杯、碟等
(3)廚具:儲藏用具、洗滌用具、調理用具、烹調用具等
(4)食品包裝容器:紙容器、金屬容器、玻璃容器、塑料容器、塑料包裝袋/膜等
(5)廚房家電:燃氣灶、油煙機、烤箱、微波爐、消毒柜、洗碗機、榨汁機、攪拌機、咖啡機、電水壺、電飯煲、電磁爐等
(6)兒童用品:嬰兒奶瓶、安撫奶嘴、嬰兒用飲水杯等
四、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檢測項目
檢測類別 | 檢測項目 |
常規項目 | 感官要求、總遷移量、高錳酸鉀消耗量、重金屬(以Pb計) |
特定遷移 | 鉛(Pb)、鎘(Cd)、鉻(Cr)、鎳(Ni)、砷(As)、銻(Sb)、鋅(Zn)等重金屬遷移量;甲醛、酚、芳香胺、氯乙烯、偏二氯乙烯、苯乙烯、丙烯腈、己內酰胺、雙酚A、塑化劑(鄰苯二甲酸酯:DEHP、DINP、DNOP、DBP、DMP、DEP)等的遷移量/殘留量 |
微生物指標 | 大腸菌群、致病菌(志賀氏菌/沙門氏菌/金黃色葡萄球菌/溶血性鏈球菌)、霉菌等 |
其他項目 | 熒光性物質、脫色試驗、干燥失重、灼燒殘渣、正己烷提取物等 |